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时间,以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中明确的修改或变更时间为准,属于在校期间的,受理申请;不属于在校期间的,不予受理。
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完成后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属于学历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市教委审核后方可修改。
(二)办理原则
1.按照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要求,姓名和身份证号均发生修改或变更时,由市教委审核后办理;仅其中一项发生修改或变更时,由高校按本规定负责办理。
2.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三、办理程序
(一)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的,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生修改或变更姓名的,由学校审核后,在平台上更改,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存档。
(三)学生修改或变更身份证号的,分3种情况办理:
1. 不涉及身份证号中省份和出生日期信息变化的。由学校审核后,在平台上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