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创业专题活动。
8、组织河北省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结合国家举办的“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我厅会同团省委、省电视台统一组织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对入选省级决赛的项目,从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给予奖励,并组织大学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和风投机构对创业项目给予融资支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按照省厅统一安排,组织好初赛。同时,综合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提供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园区孵化、风险投资等对接服务,加速参赛优秀项目发展壮大。
9、组织京津冀青年优秀创业项目成果展示交流对接活动。我厅统一组织京津冀三地青年优秀创业项目集中展示活动,并分类组织专场创业项目对接会,以此促进京津创业项目在我省落地转化。评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从创业扶持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同时,组织一次京津冀创业就业政策协调对接研讨会,促进三地创业就业政策协同一致。各地要借鉴省活动方案和实施步骤,多形式组织开展创业项目展示对接活动,并将其系列化、常态化,务求取得实效。
10、实施返乡创业专项行动计划。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8号)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好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开发农业农村资金支持返乡创业、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业培训专项、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等七个行动计划,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改进服务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11、实施创业精准援助活动。将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统一打包,对有创业意愿的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和贫困人口,实行“一对一”精准援助,落实扶持政策,对接服务培训,提升创业成功率。
12、按照“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模式,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举办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针对城乡劳动者的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公益活动,使之成为凝聚城乡创业者、展示创业方案和创业项目的载体。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政府采购机制,加强绩效管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五)强化创业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