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申报人员与用人单位达成合作意向后,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合作(创业)计划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用人单位按程序报送申报材料。市属单位报各市党委组织部,省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各类园区分别报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报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驻鲁单位直接报送。
五、相关事宜
1、自公告之日起受理申报材料。
2、政策查询、表格下载以及其他相关事宜,请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d.gov.cn)查询。
3、联系部门:
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
电话:86-531-82907727 传真:86-531-82907789
电子信箱:sdsrcc@126.com
山东省教育厅
电话:86-531-81916661 传真:86-531-86109571
电子信箱:rsc711@126.com
山东省国资委
电话: 86-531-85103717 传真:86-531-85103756
电子信箱:gzwgbc@126.com
山东省科技厅
电话: 86-531-82629652 传真:86-531-82629715
电子信箱:kjt2010@163.com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电话: 86-531-86062146 传真:86-531-86109704
电子信箱:sdlx@sdrs.gov.cn
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