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荐报送。省教育厅将在山东省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中推荐1-3所高校报送教育部申报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2018年6月12日以前,申请高校将《申报书》发送至邮箱twyyishu@163.com,将《申报书》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寄(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翟文璐、殷明,电话0531-81916565,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4。
六、组织管理
(一)省教育厅根据改革与发展规划、结合建设整体布局,组织开展基地建设,按批次公布传承基地名单,对认定的基地予以课题、平台、经费等政策上的支持,加强对基地的指导、扶持和监督,积极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
(二)申报传承基地高校应加强对传承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有学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工作责任人,成立工作组,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要制定发展规划,形成建设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创造性地组织实施,切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传承基地每年按要求上报传承基地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