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翻译新闻

搜索 导航
就《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2018-07-24 15:24:54    译聚网    教育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对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组织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要求各地建立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负责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和责任,统筹安排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改善残疾人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加大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残联组织负责建设好现有独立设置的残疾人职业院校,做好残疾学生的康复训练、辅具适配以及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各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为残疾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将残疾人职业教育实施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对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相关教育经费落实、管理使用等情况实施督导。




[上一页][1] [2] [3] [4]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上一篇: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的意见

微信公众号搜索“译员”关注我们,每天为您推送翻译理论和技巧,外语学习及翻译招聘信息。

  相关新闻




PC版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