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基础建设。要求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院校实施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为残疾学生就学、生活提供便利。通过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相应专业人员,适当改造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满足残疾学生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训需要。鼓励职业院校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共建共享实训实习和创业孵化基地。
三是提高资助水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为接受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提供特殊学习用品和交通费补助等。
5.请介绍一下《意见》在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的内容。
推动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是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体现。《意见》专章对加强残疾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做出说明。
一是加强指导。要求各职业院校、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提高残疾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开展“一对一”服务,做到不就业不脱钩。
二是用好平台。要求各地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求职和招聘信息。鼓励用人单位雇佣残疾人从事适当工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三是开展培训。要求各职业院校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和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创建工作,针对劳动力市场需要、残疾人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
6.怎样确保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