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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的意见
2018-07-23 15:18:06    译聚网    江苏省教育厅    


3.强化实践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完善创新创业培养环节,积极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设置多种类型的科研训练与实践活动,将创新创业课程学习、项目训练、平台打造、产品孵化进行高度融合,形成“理论教育、实训环节、实战环节”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转换或增加绩点制度,鼓励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竞赛活动获取创新实践学分替代选修课学分,对毕业论文(设计)、专业论文、调研报告被社会有关部门采用或在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可适当获取部分选修课替代学分。

4.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创新课程组织、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形成结构优化的课程教学团队。围绕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构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开放共享的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教材,加强项目课程和教材建设,不断丰富项目库、案例库,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选课、选学要求。甄别引进一批国外先进课程资源,并进行本土化改造。建立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及时将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本行业的最新技术引入课程教学。学校新设课数量年均不得低于总课程数的2%,选修课比例不低于30%。遴选建设一批精品开放课程,加强课程资源共享系统和共享制度建设。

5.加强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学分制改革中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课程数字化资源开发,构建学科门类广博、层次各异、数量充足的优质信息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充分利用开放课程平台、课程学习网站等,创新信息化教学与学习方式,提升个性化互动教学水平和质量。

三、创新教学管理制度

建立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配套管理制度,改革原有的招生、就业指导制度和学生管理体制,开展人事管理改革,完善后勤保障机制,为学分制的实施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1.推行弹性学制。学校可自主确定学生在校学习的最短和最长年限,允许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自行安排学习进程,参照标准学制缩短、延长学习期限或分阶段完成学业。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毕业制度,学生修满学分,其他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准予按学期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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