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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作家短篇小说选 (西班牙文版) 中国当代文学精选丛书 陕西省作家协会 著作 (墨西哥) 卢尔德斯 译者 著。
【券面额】5 元
【到手价】55.28 元
在“走出去”与“走进来”之间——关于卢尔德斯译本《陕西作家短篇小说选》的阅读札记
一、从“陕西”到“伊比利亚”:一次迟到的相遇
拿到这本 Antología de relatos cortos de escritores de Shaanxi(《陕西作家短篇小说选》,西班牙文版)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距离”——不是地图上的 8 000 公里,而是两种文明如何彼此辨认、如何相互安放的问题。卢尔德斯(Lourdes A.)的译本像一座临时搭起的索桥,把黄土高原的裂缝与拉曼查的风车连在了一起;踏上桥面,脚下吱呀作响的每一声,都是汉语与西语在互相试探、互相让步、互相馈赠的证据。
二、选本策略:以“小”见“厚”
全书收入贾平凹、陈忠实、路遥、叶广芩、红柯、杨争光六家,各取一篇,时间跨度从 1982 到 2012。编选者显然放弃了“全景式”野心,而采取“剖面式”取样:
地域符号被有意压缩——没有腰鼓、没有窑洞全景,只有贾平凹《黑氏》里一口“老掉牙”的井;
历史叙事被“家庭化”——陈忠实《轱辘子客》让土改、合作社、包产到户三代人缩在一张炕桌旁说话;
方言土语被“声音化”——路遥《卖猪》里“额呀”“忒么”并未全部消失,而是化作节奏标记,像鼓点一样嵌在对话里。
这种“去景观化”的短篇策略,恰好给译者腾出了空间:当宏大叙事让位于具体肉身,语言层面的“移植”才不至于失血。
三、译者“卢尔德斯”:一个隐身而在场的名字
西班牙语世界对“中国乡土”并不熟悉,此前更多的是莫言的高密、苏童的枫杨树,或阎连科的耙耧山。陕西作家群如何被“再地域化”?卢尔德斯给出的方案是:
让“吃食”落地——贾平凹笔下的“面辣子”被译成 “pasta picante al estilo shaanxinés”,外加脚注解释“用油泼辣椒面浇在宽面上”,既保留异域感,又触发伊比利亚人对“pimentón”的味觉记忆;
让“称谓”生根——“他伯”“他婶”不强行对应 tío/a,而是依据语境分别处理为 “el tío mayor”“la tía de la aldea”,把亲属关系的“长幼秩序”转成西语里可感的“年龄+亲疏”;
让“粗口”有呼吸——杨争光《老旦是一棵树》里“狗日的”被译成 “hijo de perra”,而不是 “hijo de puta”,一字之差,把西北旷野的“土腥”换成了西班牙农村骂架的“糙砺”,既避免过度冒犯,又保留野性。
最见功力的是节奏:汉语短篇多“短句+逗号”,卢尔德斯在西语里大量使用“y”“que”引导的拖尾长句,却在从句与从句之间砍断行,制造出类似黄土高原“起—伏—顿”的呼吸感。读西语时,你仍能“听见”人物在尘土里咳嗽、在井台边喘息。
四、文本细读:三处“翻译事件”
贾平凹《黑氏》——“井”与“ojo”
原文:“井是个黑洞,黑得人心发慌。”
译文:“El pozo es un ojo negro, tan negro que te entra el pánico en el alma.”
把“洞”译成 “ojo”(眼),表面看是“误译”,实则让“黑洞”在西语里获得瞳孔的凝视感;同时 “ojo” 与 “alma” 押头韵,把“人心”转译成“灵魂”,完成了从地理器物到身体器官的升维。
路遥《卖猪》——“猪尿泡”与“vejiga de cerdo”
原文里小孩拿猪尿泡当气球,汉语读者自然懂,西语读者却可能皱眉。卢尔德斯在正文保留 “vejiga de cerdo”,但在脚注加了一句 “Antiguamente, los niños pobres de Shaanxi inflaban esta vejiga como si fuera un globo.” 一句“como si fuera un globo”,把贫穷童年的共同经验(气球)嫁接到异域器物上,既解释又共情。
叶广芩《狗熊的舞蹈》——“熊”与“oso”
关中方言把“熊”用作形容词:“看你那熊样!”直译成 “oso” 会很滑稽。卢尔德斯选择西语里带贬义的 “animal”:“¡Qué pinta de animal traes!” 既保留“兽性”的骂意,又避免把“oso”具象化,让西语读者不至于联想到马戏团憨态。
五、接受效果:当“乡土中国”被阅读成“南方哥特”
马德里自治大学东亚系把此书列为“当代中国文学”三年级读物。据授课教师反馈,学生最惊讶的是“暴力与温柔居然可以共处”:
——《老旦是一棵树》里老旦把仇人当树,夜里拿刀去“砍”,学生读出南美魔幻;
——《轱辘子客》里父亲把儿子绑在门板上讨债,学生读出希腊悲剧;
——《卖猪》里小猪被宰前舔孩子的手,学生读出《夏洛的网》的倒转。
“陕西”被误读成“拉丁美洲”或东欧某山区,看似错位,却恰恰证明译本成功:它让作品摆脱了“风情明信片”模式,进入世界文学流通的“共同语法”——贫穷、尊严、暴力、幽默、宿命。
六、未竟之问:方言消失之后,剩下什么?
合上书,我仍在想:当“额们”“忒”“咋”被熨平,当“黄土”“窑洞”被脚注,陕西文学最锋利的“土腥”是否也被消毒?卢尔德斯在序言里自辩:“译者不是博物馆守门人,而是走私者——把最值钱的货色从一种关税区偷渡到另一种。”然而,走私必然伴随磨损:
声音层面——关中话的去声+吞音,在西语里无法再生;
文化层面——“宗族”“礼俗”被简化为“父权”;
叙事层面——原本依附于方言的“冷幽默”被浪漫化、哥特化。
或许,真正的“乡土”在翻译中只能以“幽灵”形式存在:它不再说话,却在字里行间留下一个空洞,让异语读者隐约感到“此处有故乡”,却永远无法踏足。
七、结语:让“桥”继续晃
无论如何,卢尔德斯的译本提供了一次可感的“相遇”——不是文化拥抱的温馨戏码,而是索桥晃荡的惊险瞬间。桥这端,陕西作家们继续他们的黄土地书写;桥那端,西语读者带着各自的饥饿与好奇,摸索着踏上晃板。
书评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贾平凹的一句话:“好的文学是天上的一片云,飘过去就下雨,下完雨就消失。”
卢尔德斯做的,不过是把这片云翻译成另一场雨——雨点落在伊比利亚的干旱平原,长出的可能不是麦穗,而是仙人掌;但土地湿润的气息,依旧提醒人们:远方曾经有一片云,路过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