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与合作高校学科团队建设,对提升学科水平和支撑、引领产业发展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构想。
(五)推动所在企业、科研院所与合作高校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三、聘任高校职责
(一)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探索试行本、专科生导师制,安排产业教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并为其提供教学条件。
(二)为产业教授开设应用性(或实践性)课程提供支持,安排1名青年教师作为助手,协助其开展工作。
(三)积极争取与产业教授所在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鼓励高校围绕产业链创新发展的各个环节,与企业加强深度合作,引导和鼓励本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创新创业。
(四)与产业教授所在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攻关,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
(五)优先向产业教授所在企业转化先进科技成果。
(六)为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员工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提供支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其所在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