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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财〔2016〕13号)、《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资助帮扶工作,大力实施教育扶贫,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作贡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助力脱贫攻坚
做好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享受国家一档助学金的)就业创业指导帮扶工作,是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高校要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要抓住学生离校前后的关键阶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针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开展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助困帮扶行动,尽快帮助他们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以实际行动推进我省教育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坚持多措并举,精准资助帮扶
(一)建立帮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各高校要全面梳理、摸排贫困毕业生具体情况,建立健全“贫困毕业生帮扶工作信息台账”,精确掌握贫困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创业意向需求及受助帮扶进展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贫困毕业生认定工作,实行动态监测、精准识别、常态核查、精细管理,确保各项信息数据真实、完整、一致且实时更新,做到“一生一档”“一生一卡”“一生一策”。
(二)强化服务指导,提升就业竞争力。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贫困毕业生进行100%的就业创业服务指导,让每一位学生及其家庭了解、知晓国家资助政策和就业创业帮扶具体措施,专门为他们提供岗位介绍、招聘信息、政策解读咨询,对他们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技巧、职场礼仪和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辅导和专项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要认真落实闽教学〔2017〕38号文件精神,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确保足额提取、按时发放,鼓励引导他们积极报名应征入伍。要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习基地作用,优先、免费吸纳贫困高校毕业生,为其开展个性化实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