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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加快培养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19〕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市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具体条件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在“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专栏查阅。
二、项目类别、留学期限及附加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或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具有副司局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硕士、本科毕业后应分别有2年、5年工作经历。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资助内容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