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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发布时间: 2018-11-02 09:38:47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浏览次数:


各部门和单位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失信企业、 失信相关人“黑名单” 进行动态管理, 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对于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中移除的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 应及时停止实施惩戒措施。

各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备忘录约定的内容, 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及其失信相关人实施联合惩戒。

四、 其他事宜

各部门和单位应密切协作, 积极落实本备忘录, 制定失信信息的使用、 撤销、 管理、 监督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 指导本系统各级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本备忘录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协同配合问题,由各部门和单位协商解决。本备忘录签署后, 各项惩戒措施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修改或调整的, 以修改后的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准。

附表: 联合惩戒措施相关依据和实施部门

f0ebf43169f944eca399dd744ccb7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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