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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有关高校:
根据“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我厅将继续选派高校教师出国研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19年计划选派300人出国留学,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公开选拔。留学人员在外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所在高校同意,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2、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选派高校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骨干教师。
3、选派经费由高校自筹解决。我厅将对本科高校(不含武汉市属高校)被录取人员给予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高职高专院校选派经费在学校教师培养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3年5月 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4、外语水平应达到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条件(附件一)。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申报2018年地方(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项目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