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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 年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18 15:14:41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一)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围绕促进四川更好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自由贸易区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政策研究和语情调研。开展县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调查,助力国家建设完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平台及数据库。开展有关行业领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逐步摸清行业系统语言文字基本情况,为社会提供语言应急、语言咨询等服务。


 (二)完善语言文字测评体系。加强语言文字测评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度化建设,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全机测试点,评估并审批新增高校测试站(点)。


 (三)支持中华语言文化海内外推广传播。依托川港姊妹校等平台,加强港澳台地区青少年与四川青少年友好交流,举办语言文化交流活动。支持中华语言文化海外推广与传播。加强语言文化国际交流传播,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开放办学办企业等,支持中华语言文字海外推广事业开展。


 五、强化语言文字治理体系,推进语言文字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全面开展语言文字专项督导。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操作规程》,完善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工作规程、评估标准,指导各地将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与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等相结合。2018年底前,完成内江、巴中、资阳、甘孜等市(州)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督促指导市(州)对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


 (二)加强网络空间语言文字治理。开展网络空间、新闻媒体等重点领域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加强“微语言”、网络语言治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教育和机制建设,形成协同治理“微语言”合力。加强我省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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