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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8-09-19 14:16:28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摘要: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川办发〔2018〕69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为帮助理解...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川办发〔2018〕69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为帮助理解掌握文件精神,从以下方面对文件进行解读。


一、制定该《评价办法》的依据和意义是什么?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根据该文件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评价办法》。建立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制度,既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通过评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推动市(州)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二、该《评价办法》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评价工作坚持将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结合,通过制定定性或定量的指标,评价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此推动各级政府全面履行好教育职责。


三、该《评价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评价办法》共5章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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