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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8号)

发布时间: 2018-05-11 15:45:32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李克强总理指出,经济转型期职业培训也要转型,要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努力推动发展转向更多依靠人力人才资源和创新上来。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把解决就业问题特别是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作为职业培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扩大培训规模,实施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特别培训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专项培训行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重点群体免费培训政策。创新培训方式,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养模式。完善多元化评价机制,创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办法,打破人力资源流动障碍,促进更多技能型、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


 六、加强就业形势分析


 李克强总理指出,就业数据与经济数据同等重要,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确保这方面的数据准确无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扩大部分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覆盖面,增加关键指标监测频次,加强信息化在就业统计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形势研判,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就业重点指标数据变化,开展对结构调整和去产能任务重的重点地区、企业就业失业状况的定点监测,准确掌握就业走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宏观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努力防范失业风险,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做好应对风险的各项政策储备和工作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专家访谈、新闻发布等方式,主动做好形势解读和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预期和信心。


 七、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就业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也是各个部门的共同责任,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及时拿出促进就业的实在措施。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切实履行好就业工作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就业创业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落实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层层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好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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