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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7 14:38:21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3+4”贯通培养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须参加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及衔接本科高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转段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合格标准由本科招生高校确定;文化基础知识课程(专升本公共课科目或春季高考文化基础知识)的合格标准由省统一设定,即为:文化基础知识成绩总分达到文化基础知识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考虑到试题命制的不确定性,省统一设定的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可结合往年成绩情况及当年试题难度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超过10%。


  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工作的其他方面按照鲁教学字〔2017〕25号等文件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到位。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进一步细化招生实施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考核录取管理,确保完成贯通培养招生任务。


  (二)严肃考风考纪。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全力做好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进行。同时,有关高校要加大贯通培养试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确保贯通培养试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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