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教规〔2017〕3号)
2018-11-02 14:59:53 译聚网 黑龙江省教育厅 次
5.确保工作经费。 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使用机制,将语言文字事业纳入学校总体工作,合理编制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经
费预算,确保日常工作经费落实到位。针对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评估、科学研究等任务,设立专项资金。提供必要的设备支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附件: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标准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 年 9 月 5 日
P02018050938456740056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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