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在出台高考重大政策时,都考虑了政策缓冲期。《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为此,我区这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充分考虑了教育的周期性特征,调整政策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执行。
五、我区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广大考生入学机会均等,推进教育公平?
答:本次政策调整后,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保障考生入学机会均等,促进教育公平:一是积极争取教育部对我区高等教育的支持,扩大区内高校本科招生专项计划总量,为我区考生特别是贫困地区考生增加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二是推进“互联网+教育”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尽快缩小山川、城乡教育差距,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三是继续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在政策、资金、项目、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向山区、农村倾斜,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确保广大学生都能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