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资格审核(8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步: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申请资料,并审核确认;填写《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渤海银行批量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汇总表)》(附件4),与《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并送同级扶贫办、党委统战部审核盖章确认。
第二步:县市区党委统战部按时将审核确认的《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渤海银行批量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汇总表)》(附件4),报送湖南中华职教社办公室(纸质稿传真至0731-84445061;电子稿发送到734960959@qq.com)。
4. 名单确定(8月17日前完成)。湖南中华职教社办公室汇总各县市区提交的《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渤海银行批量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汇总表)》(附件4),经省工作协调组审定后,分别报送泛海公益基金会和渤海银行北京分行。
5. 资金发放。渤海银行收到湖南省资助名单10日内,将资助卡分别邮寄到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县市区党委统战部签收资助卡后3日内发放给受助学生。市州党委统战部及时汇总所属县市区资助卡的签收、发放情况,反馈至省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将湖南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纳入“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项目,拓展助学项目范围,将“一家一”项目从职业教育向普通高等教育拓展。
1. 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推进,力争新生开学前将资助金发放到位。统战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积极协调各方,统筹安排工作;教育、扶贫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 广泛宣传。各级统战、教育、扶贫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泛海助学行动”的宣传,提升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将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确保其清楚申报资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