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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10-09 15:41:49    译聚网    海南省教育厅    


包括:引导民办学校特色发展,鼓励特色优质发展,满足多样化社会需求;培育优质教育资源,民办学校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研项目、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5、激发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包括:探索多元化主体合作办学,鼓励各种形式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和校政合作;拓宽筹资渠道,允许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以教育设施之外的附属产业进行抵押融资,探索营利性民办学校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实行分类收费政策,营利性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试点放开非营利性民办中职学校、民办高职学校收费;放宽办学准入条件。6、完善扶持政策。包括: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落实国家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和建设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用地政策可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给土地,鼓励市县利用闲置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划拨或出让土地、建成校舍等支持举办优质特色民办学校。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1、强化部门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民办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整体规划,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教育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3、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宣传解读。开展优秀民办学校宣传展示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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