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翻译新闻

搜索 导航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9-10 14:56:11    译聚网    四川省教育厅    


(三)开展示范创建,争做节能表率。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损失和浪费。根据能耗限额、能耗定额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活动,通过管理和技术等措施,持续提升能效水平,确保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高于本地区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效平均水平。优先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争当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内部机构、管理岗位及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经费保障及日常管理,根据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目标,制定本单位年度节能工作方案,推动目标任务完成。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实施节能改造、节能管理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要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在师生员工和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和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养成绿色消费行为习惯。要采用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节能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我厅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问题整改。


(四)做好总结报送。各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请于每年2月底前向我厅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并向本单位干部职工通报能源消费情况。2017年度能源消费状况统计表(见附件2)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用后勤用户名登录教育厅后勤与产业OA系统(oa.scyxhq.com)报送至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联系人:宋飞,联系电话:028-86789756。

 

附件:1.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636639020586071026.docx

          2.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统计表

636639020520239026.docx



[上一页][1] [2] [3]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上一篇: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下一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的通知

微信公众号搜索“译员”关注我们,每天为您推送翻译理论和技巧,外语学习及翻译招聘信息。

  相关新闻




PC版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