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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9-10 14:56:11    译聚网    四川省教育厅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扎实组织实施绿色行动和绿色工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强化考核评估,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建立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加强对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定期分析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消费情况,明确目标措施,强化责任管理,实施节能改造,组织业务培训,持续提升节能工作水平。到2020年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达到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标准(国家级或省级)的比例要达到30%(含)以上。


三、实施范围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建立四川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的通知》(川机管函〔2017〕533号)要求,依据各省属高校2016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对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确定的教育系统27家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见附件1)。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合力。加强同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优先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节能管理能力建设、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节能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注重技术节能,抓好节能改造。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32019)等制度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结合实际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能源消费状况,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提高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优先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率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率先淘汰落后的采暖锅炉、茶浴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因地因校制宜、有序推进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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