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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德育综合改革指导纲要(试行)
2018-08-22 15:35:25    译聚网    山东省教育厅    


  14. 改进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扎实推进辅导员与班主任、专职辅导员与兼职辅导员“两结合”工作,在广大教师、干部、职工中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育,把德育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建立学生利益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权益保障等机制,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就业、创新创业、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15.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网络。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沟通与合作机制,互为补充、形成合力。继续深化“千名辅导员访千家”活动,进一步架起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密切联系的桥梁,把助困与助学、帮助学生就业创业结合起来。学校要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联系,有效整合社会德育资源,共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四、政策保障


  16.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坚持从“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学生德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学生德育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大中小学德育改革的统一规划、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成立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咨询论证、业务指导、人才培训等。成立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开发和教材编审委员会,统筹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设计,统筹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制定和教材编写,保证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内容的衔接。各高校要把德育贯穿于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全过程,落实到办学理念、学校章程、培养计划、教学科研、文化建设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做好德育综合改革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


  17.加强队伍建设。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德育人才培养工程,制定政策,作出规划,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培训。各高校要制定规划,对党政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学生骨干等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完善德育队伍的培养激励、条件保障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德育工作队伍,注重选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优秀教师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完善相关政策,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努力造就一批德育专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管理,加强考核,落实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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