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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
2018-06-01 14:45:00    译聚网    国家版权局    


  第五十七条 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第五十八条 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十九条 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


  第六十条 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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