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6〕32号)
2018-05-14 15:33:11 译聚网 中国就业网 次
(三)办理时限。
1.受理阶段为1个工作日。经办银行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当日完成受理。
2.调查阶段为1-3个工作日。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可单独调查或共同调查,但均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3.审批、签约、放款阶段为1-2个工作日。
附件2

附件3

上一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1号)
下一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包头市就业创业工作监督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16〕77号)
微信公众号搜索“译员”关注我们,每天为您推送翻译理论和技巧,外语学习及翻译招聘信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