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2016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62号)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创业内蒙古计划,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以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就业目标任务为重点,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着力抓好就业困难和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加大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持续稳定。
总体目标是: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2万人左右,确保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持续实施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重点围绕实名登记和精准服务两个环节,以抓好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引导他们加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中。同时要确保就业见习期满签约率达到50%以上。认真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要特别关注长期失业的毕业生,实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计划,促进其尽快就业,首先确保“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培养工程。统筹做好“三支一扶”等六类基层项目计划实施工作,抓好公益性岗位志愿服务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三农”计划的后续管理,重点抓好完善和规范项目生管理,健全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解决好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实际问题,做好人事档案、人才集体户口免费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创造有利于流动就业、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