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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
2018-01-14 09:45:43    译聚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二十五条 按第七条规定,校外教学班的设置,须按所属学校的隶属关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成人高等学校设立校外教学班,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一)服务地区或行业的在职、在业人员岗位培训需求量大,学校本部校舍容纳困难,确有必要设立校外教学班的;


  (二)已培养有一届以上专科(本科)合格毕业生;


  (三)具有必要的师资、教学设备及管理人员,能够承担校外培训任务。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新建成人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实行考核验收制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或它委托的机构,对新建成人高等学校的第一届专科(本科)毕业生进行考核验收。


  新建成人高等学校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质量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检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区别情况,责令其整顿、停止招生或停办:


  (一)不按本规定擅自筹建或建立成人高等学校的;


  (二)在筹建期间擅自招收专科(本科)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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