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在申报、评审期内,请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畅通,确保有需要时受理机构或留学基金委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4. 2019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取消。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各位申请人申报前务必做好教学、科研等工作以及家庭方面的统筹安排,以确保能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
十、 相关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各高等院校根据项目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人事处、国际交流处等)积极做好申报者的各项服务工作。为方便相互交流学习,请各学校有关部门项目经办人员添加辽宁省公派留学工作交流QQ群,群号594772653.本群只添加学校项目经办人,不添加项目申请人。项目通知中所列附件,可登陆辽宁省公派出国留学公用邮箱查询,邮箱账户:gongpailiuxue@126.com;密码:86911567。此通知已在省教育厅网站www.lnen.cn发布,请各高校将此通知链接至本校网站以扩大项目宣传。
附件1-5请在省教育厅网站、辽宁省公派留学工作交流QQ群或辽宁省公派出国留学公用邮箱下载。
辽宁省教育厅指定公派留学受理点
联系人:冯丽
办公电话:024- 86578684
手机及微信号码:15998834675
E-mail:gongpailiuxue2019@163.com;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1楼108室
邮编:110034
辽宁省教育厅 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刘彤
电话:024-86906050
传真:024-86893002
附件:
1. 2019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2. 2019年地方合作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3. 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网络申报指南
4. 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材料说明
5. 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