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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3-26 14:52:26    译聚网    辽宁省教育厅    


辽教办电[2019]42号

省内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和年度选派计划及我省的工作实际,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与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合作开展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现将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简介

  为满足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强省建设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需求,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地方合作项目。该项目采取国家与地方联合资助的方式,围绕我省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重大科技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选派我省高等学校的优秀教师赴国外一流院校研修,开阔国际视野,增强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我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 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80人。

    2. 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6-12个月。

  博士后:6-12个月。

  其中以团队形式派出的(科研团队非子项目)留学期限可为3-12个月。

    三、 选拔范围

  省内高等院校(不包括部属院校)。

    四、 申请条件

  符合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2《2019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更多信息请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网站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3)查询。

    五、 资助内容

  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执行。

    六、 选拔办法及要求

    1. 网上申报。请申请人于4月1--15日期间,按照《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要求,选择留学项目及留学身份,注册用户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认真填报留学信息。详见附件3《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网上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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