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大招标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应及时申请结项,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课题组提交鉴定的课题成果主要包括:1部与课题相关的专著或者在北大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以及不超过5000字的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建议。
重大招标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必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成果+课题编号”字样。
四、申报者条件
(一)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以及具有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主持并完成过省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者省社科课题。
(二)一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重大招标课题。课题主持人不参加课题立项评审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者必须履行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必须保证能够参加省教科规划办安排的课题研究活动。
(四)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申报者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承担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申报办法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学校)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