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研制好文件,使之更好发挥指导作用,文件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策精神,研判分析理论研究成果,吸收借鉴各地各校有益经验,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最终印发稿。主要经历以下过程:一是设立专项课题,开展系统调研。委托相关高校开展“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改革”课题研究。课题组对全国62所高校的经验材料和创新案例进行书面调研和分析汇总,并赴相关省份和高校实地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二是汇集精干力量,落实文件起草。在课题研究基础上,成立由教育部相关司局牵头、有关高校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文件起草组,着手起草《指导意见》框架稿,数易其稿,形成文件征求意见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就文稿多次召开工作研讨会,当面听取教育部门和高校意见建议。同时,书面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和部属高校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中央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对文件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印发稿。
五、问:请介绍下《指导意见》的主要框架?
答:《指导意见》力求行文“短、新、实”,共22条约4100字。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出总体要求(第1-4条)。包括明确教师考核评价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改革、坚持考核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把握考核评价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二是明确主要措施(第5-19条)。包括加强和改进师德考核、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教学质量考核、完善科研评价导向、重视社会服务考核、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内容。三是强化组织保障(第20-22条)。包括合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建立政策联动机制、推进贯彻落实等内容。
六、问:《指导意见》的政策亮点有哪些?
答:考核评价是高校教师选聘、任用、薪酬、奖惩等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考核评价政策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指挥棒”,对新时期高校办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影响。《指导意见》将改革考核评价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高校综合改革的切入点,针对存在有待完善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