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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
2018-07-04 14:53:48    译聚网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财厅〔2009〕4号


有关高等学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提高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效益,对少数前往国外一流大学、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优秀学生,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学费资助。现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费资助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一流高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学习深造,提高选派质量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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