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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
2018-01-14 09:56:00    译聚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教育委员会。


  第四十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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