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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8年)

发布时间: 2018-10-06 14:47:47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江西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研究生教育——


1.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标准: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


2.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不含定向、委培等)。标准: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


3.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在江西省高校入学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标准: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比例:博士70%,硕士40%。


4.高校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当年政府奖学金评审。标准: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20000元。固定人数(金额):525人,550万元。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社会资助)——


1.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对象:用于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2.滋蕙计划。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在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3.励耕计划。对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编在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


4.润雨计划。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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