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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评审方案及推荐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30 14:44:05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江西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参评高校推荐专家,组成专家库,专指委根据各教指委评审方案和实际需要,从专家库中遴选评审专家。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根据“共同参与”原则,2018年江西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参评高校的所有参评专业,每校每专业推荐2名专家,组成专家库。专家可以是普通教师,也可以是专指委或教指委委员。


(二)推荐条件


各校推荐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并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本专业教学经验、科研经验或管理工作经验;


2.愿意并能胜任专业评价工作,对专业评价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能熟练掌握专业评价政策、方法、技术;


3.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勤奋,办事公正廉洁,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身体健康;


4.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请有关高校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于2018年8月31日17:00前将《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综合评价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综合评价评审专家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专指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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