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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后勤函〔2018〕28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邮政管理局,各高等学校,邮政及各快递企业:
为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国令第69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201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4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和规范我省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解决校园快递“最后一公里”问题,维护校园良好秩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互联网+校园快递”为发展方向,鼓励校园快递服务社会化,推动邮政和快递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校园快递服务安全环保、规范便利、协同创新,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校园快递收寄服务需求,促进和规范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安全环保。加强校园快递安全机制建设,保障校园快递寄递安全。倡导校园快递的绿色寄递,切实提高快递寄递各方环保意识,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规范便利。完善校园快递服务进校园要求和服务质量标准,确保校园快递服务规范、管理有序。加强行业引导,鼓励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提升校园快递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高校快递服务规范化。
协同创新。鼓励高校、邮政及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投递终端、建立快递服务平台、高校自建配送站点等方式,搭建校内多模式快递服务平台。同时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多种创业实习机会,形成高校、学生、企业共赢局面,构建生态良好的校园快递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