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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公布新增57个禁用词,翻译们需谨慎!

发布时间: 2022-01-18 16:26:08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巴巴正能量   浏览次数:
摘要: 新华社发布《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2016年7月修订)》,在2015年11月发布的《新华社在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


禁用词

图片来源:百度

新华社在《新闻阅评动态》第 315 期发表《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中规定了媒体报道中的禁用词,到处都体现了人道主义和主权意识。

新增的时政社会生活类词汇中强调,对国内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使用“老板”。报道中一般不有意突出某一类型群体或某一种身份。如灾祸报道中,不使用“死难者中有一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群众”的类似提法。

另外,新闻媒体和网站应当禁用的不文明用语有 38 个,例如“装逼、草泥马、特么的、撕逼、玛拉戈壁、爆菊、JB、呆逼、本屌、齐B短裙、法克鱿、丢你老母”等。

法律法规类词语中,不宜称“中共XX省省委书记”“XX市市委书记”,应称“中共XX省委书记”“XX市委书记”。除对过去特定历史时期的表述外,不再继续使用“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称谓。

在表述民族宗教类词语时,不得将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澳”等。不宜将内地与香港、澳门简称为“内港”“内澳”,可以使用“内地与香港(澳门)”,或者“京港(澳)”“沪港(澳)”等。

此外,“村长”、“村官”、“解放前(后)”、“新中国成立前(后)”、“前苏联”、“深港一体化”、“一带一路”战略等过去惯用提法,也在禁用词之列。

百度搜索“一带一路”,从网媒到政府官网,错用比比皆是。

新华社发布《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2016年7月修订)》,在2015年11月发布的《新华社在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45条禁用词、规范用语基础上,这版新增57条内容(框出部分为新增内容),供大家参考。

以下为最新修订版全文↓↓↓


 01 

时政和社会生活类


1、对有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或“智障者”等词汇。

 

2、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最先进”等具有极端评价色彩的词汇。

 

3、医药产品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治愈率”等词汇,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 “最高技术” “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汇。

 

4、通稿报道中,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男神”“女神”等词汇,可使用“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5、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慎用“亲自”等词。除了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重要会议外,一般性会议不用“隆重召开”字眼。

 

6、对国内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使用“老板”。

 

7、报道中一般不有意突出某一类型群体或某一种身份。如灾祸报道中,不使用“死难者中有一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群众”的类似提法。

 

8、不使用“践行‘八荣八耻’”的提法,应使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9、报道中禁止使用“哇噻”“妈的”等脏话、黑话等。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各种词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PK”“TMD”等(新媒体可用“PK”一词),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近年来“追星”活动中不按汉语规则而生造出的“玉米”“纲丝”“凉粉”等特殊词汇,我社报道中只能使用其本义,不能使用为表示“某明星的追崇者”的引申义。如果报道中因引用需要,无法回避这类词汇时,均应使用引号,并以括号加注,表明其实际内涵。

 

10、新闻媒体和网站应当禁用的38个不文明用语:


装逼、草泥马、特么的、撕逼、玛拉戈壁、爆菊、JB、呆逼、本屌、齐B短裙、法克鱿、丢你老母、达菲鸡、装13、逼格、蛋疼、傻逼、绿茶婊、你妈的、表砸、屌爆了、买了个婊、已撸、吉跋猫、妈蛋、逗比、我靠、碧莲、碧池、然并卵、日了狗、屁民、吃翔、XX狗、淫家、你妹、浮尸国、滚粗。


 02 

法律法规类


11、在新闻稿件中涉及如下对象时不宜公开报道其真实姓名:


犯罪嫌疑人家属;

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

采用人工授精等辅助生育手段的孕、产妇;

严重传染病患者;

精神病患者;

被暴力胁迫卖淫的妇女;

艾滋病患者;

有吸毒史或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涉及这些人时,稿件可使用其真实姓氏加“某”字的指代,如“张某”“李某”。不宜使用化名。


12、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在法院宣判有罪之前,不使用“罪犯”,而应使用“犯罪嫌疑人”。


13、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原告和被告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告可以起诉,被告也可以反诉。不要使用原告“将某某推上被告席”这样带有主观色彩的句子。


14、不得使用“某某党委决定给某政府干部行政上撤职、开除等处分”,可使用“某某党委建议给予某某撤职、开除等处分”。


15、不要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称作“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也不要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称作“省人大副主任”。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不要称作“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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