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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 2020-09-09 15:07:51   作者:中国青年报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浏览次数:


  教育部教师司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落实落细,《实施方案》对有关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3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投入,加强监管。要求有关高校加大投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师范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和师范生教学状态数据库,强化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指导高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做好《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发放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是严格执法,严肃追责。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及时上报,做好认定。要求有关高校按照属地原则归口管理,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维护教育类研究生专业信息、标记并动态维护公费师范生信息;及时上报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信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审核汇总并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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