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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翻译是词物对应关系的异化和重构。名称与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称为指称关系,事物为名称的指称对象,名称在源语和译语中表述不同。为什么会出现名称不同而指称对象相同的现象呢?我们可以从描述主义指称论和历史因果指称论的双重视角进行阐释。
描述主义指称论下的名称翻译
通过分析名称翻译中译名与原名的关系可以发现,指称对象相同,含义也就是事物的呈现方式可能是不同的。如英文“Aristotle”与汉语“亚里士多德”,都指称同一古希腊哲学家,但呈现方式不同;普通话中“悉尼”和广东话中“雪梨”均指称澳大利亚城市“Sydney”,两个译名的呈现方式也不同。同一对象使用不同符号指称,其语音和书写的物理呈现方式不同。德国哲学家弗雷格认为,这些不同的呈现方式体现为含义上的差异。但对于描述这一对象的语句,使用原名还是译名不会影响句子的真值,因为原名和译名指称同一对象。
名称翻译中译名与对象间的指称关系是客观的,不受对指称对象错误认识的影响。一方面,名称翻译有异化法和归化法。异化翻译以源语文化为归宿,保留事物的异质性和源语特征,归化翻译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去除事物的异质性并强调本土化。后者可能会引起对指称对象的错误认识,但这种错误认识并不影响译名与对象之间的指称关系。另一方面,源语中的对象对于目的语文化而言是异质的,有亲知对象和描述对象之分。使用译名指称源语文化中的事物,往往需要基于描述知识建构指称对象,这时描述知识大部分也从翻译而来,因而指称对象建构易出现偏差。但个体对指称对象的不准确或错误认识,并不影响译名与其指称对象间指称关系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译名指称关系保证了异质事物相关知识的传播或引进。英国哲学家罗素指出,专名是一个隐藏或缩略的描述语,而描述语是关于事物的知识,附着于专名,使专名承载有关对象的知识内容。出生于奥地利的英国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认为名称是一簇描述语。如专名“亚里士多德”,其描述语“亚历山大的老师”“柏拉图的学生”“《形而上学》的作者”等是与这一专名有关的知识。在目的语语境,异质事物通过翻译获得译名,译名提高异质事物在文化和知识交流中的传播效率。名称翻译的价值还体现在译名可以将异质对象传播到不懂源语的人群中,扩大知识传播范围。
历史因果指称论下的名称翻译
历史因果指称论则认为专名有指称,没有含义;指称分命名和传递两个过程,名称经命名仪式确立指称关系,而后依靠历史因果链条传递,识别对象要掌握因果链。利用因果指称论分析名称翻译可以更好地认识翻译和译名传播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