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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3 14:59:5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浏览次数:


  考试收费标准按各省级旅游、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文件的精神,切实减轻考生负担,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继续免收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务费(国家部分)。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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