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语言是一个很大的范畴,本文的讨论范围只限定在以字幕形式表现出来的电影台词本身。就此而论,电影语言和文学语言具有很多共性,但由于它以电影这种独特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在共性中又有自己的个性,这种个性使得译者在翻译时得以做出取舍。限于篇幅,我们只从文化负载量和语境,这两个方面进行简单的分析,权作引玉之砖:
1.丰富的文化负载量
文化差异一直是翻译中一个棘手的问题。而跨越文化差异,也正是翻译存在的根本意义。从“直译”与“意译”的对立开始,古今中外的翻译家,各家各派的翻译理论无不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而争论的焦点,往往都在该不该保存原语的文化特色,是应该对原文作者还是对译文读者负责这些对立的主张上。奈达(Nida)提出“形式对等”(formal equivalence)和“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纽马克(Newmark)提出语义翻译(semantic translation)和交际翻译(communicative translation)。这些不同的翻译原则和方法,都或多或少体现出了这种对立。
《费城故事》讲述一个因同性恋而身患爱滋病的律师Andrew被律师行无端解雇,为了争取自身权益,反抗歧视,他和一位富有正义感的黑人律师Joe,一起向世俗发起挑战,最终取得胜利。影片中Joe得知Andrew身患绝症又遭遇不公之后,作为他的律师控告他以前的老板歧视爱滋病人。这一案件开始以后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同性恋的支持者和反对者都涌在法庭外示威。当记者采访Joe时,他凛然直言。这里的founding fathers是美国的开国元勋,中国观众大多不了解,对剧情推动也没有太大影响,所以翻译时可以略去。
电影是情节的艺术。情节化的语言是电影台词的又一大特色。电影中的台词从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与不同的情节紧紧联系在一起,离开了情节,这些语言可能就毫无意义。电影台词的情节化需要译者注意考察交流中的语境效应(contextual effect)。
以上说明语境在翻译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因为从根本上说,对语言的理解不能离开语境。但语境对于不同的语言使用者来说可能是不同的。有时一种语境对一些使用者可能很明显,但对另一些使用者就毫无作用。因此翻译时,译者应该考虑到语境对不同读者或观众理解的影响。
总之,对于电影字幕翻译来说,在有限的时间和长度里,实际上译文是很难面面俱到的。对于观众来说,字幕翻译的表达功能或人物的语言风格固然重要,但主要是要迅速准确地明白剧情,所以当意义和风格不能兼顾,或者不能兼容时,只能舍风格而求达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