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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警惕求职应聘八大陷阱提示
2019-04-28 14:46:32    译聚网    中国公共招聘网    


防范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扣留他人证件原件,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需要提供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的,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七、警惕“培训贷”


“培训贷”是指某些培训机构将高薪就业作为诱饵,向求职人员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支付培训费用。王某即将大学毕业,急于找工作的情形下听信某培训学校“培训后高薪就业”的承诺,在培训前按要求向某借贷机构办理了贷款。然而,培训结束后,该学校并未兑现承诺,还让王某欠下了一大笔债务。王某意识到受骗,但因难以证明对方欺诈,最终无力维护自身权益。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增强辨别和防范意识,参加培训前一要看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培训资质,二要看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三要看承诺薪资是否与社会同等岗位条件薪资水平大体一致。同时,要注意保留足够的材料,一旦发现被骗,请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


八、警惕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非法传销一般以亲友极力推荐的途径传播,基本都以轻松赚大钱、无需面试直接上岗为噱头,面试或工作地点都比较偏僻且转换频繁,公司业务不能清晰说明。张某即将毕业,听同学陈某介绍说有高薪工作。虽然工作地点偏僻,张某还是被高薪打动。当他到达工作地点后,却被传销组织控制住。一开始,所有人都与张某专门攀谈友谊,却不提工作内容,后来就向张某介绍“网络营销”。张某意识到被骗后想要离开,可房门已被锁死。张某想逃走的意图被发现,换来一顿拳打脚踢。张某家长报警后,民警将其救出。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传销的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树立勤劳致富、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


综合上述案例,提醒广大求职者:


一是劳动者求职时,可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求职,如人力资源市场、职介中心、人才中心;也可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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