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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
2019-04-17 14:28:13    译聚网    福建省教育厅    


  (三)搭建多元平台,提供岗位援助。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强化校企、校地合作,积极联系和邀请用人单位,开辟绿色通道,举办专场招聘会,有效利用信息化平台,发布人岗对接信息,对接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和优质就业岗位,“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基层成长等计划项目的实施要重点保障贫困毕业生优先见习就业。要特别针对就业困难的贫困毕业生采取“一对一”“多对一”个性化就业创业帮扶,解决就业创业实际困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一个都不能漏、一个都不能少。对离校未就业的贫困毕业生,要配合人社、残联等部门进行“面对面”就业意向交流,继续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服务直至其就业,持续推荐岗位,开展就业跟踪。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发勤工俭学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高校要拓宽宣传渠道,动员全社会及用人单位积极贡献爱心,关心支持贫困毕业生优先就业创业,开展关爱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手拉手”援助活动,决不让一个贫困毕业生因家庭贫困而自卑。要总结推广一批扎根基层、自主创业、参军入伍、自谋职业、带头脱贫的贫困毕业生典型,形成鼓励支持贫困毕业生自强不息、自力更生的正向激励,引导他们不断将内生动力与外部帮扶有机结合,切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高校要安排1名校级领导负责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精准帮扶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加大保障力度,形成由学工、教务、财务、资助、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高校要针对贫困毕业生进一步完善学校、部门、院系及班主任、辅导员帮扶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要制订出台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精准帮扶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报告制度。 


  各校应于4月9日前将2018年开展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资助帮扶工作总结及2019届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资助情况,以及《2019届福建省贫困毕业生花名册》报我厅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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