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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2-15 15:03:03    译聚网    安徽省教育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我部决定启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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