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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01-17 15:16:03    译聚网    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学〔2018〕7号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引导高职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学生综合考评制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 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 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二、接收院校和接收专业

(一)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接收院校为普通公办高校。2019年确定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6所院校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二)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确定会计学等25个专业为接收专业。

三、选拔计划和选拔方法

(一)2019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安排950人(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二)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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