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才优先。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上大胆创新,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突破,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让各类人才在海南各尽其用、各展其才,使海南成为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为推动海南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坚持统筹协调。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目标,指导海南高起点统筹谋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做好系统设计和长远规划,统筹推进海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就业创业
(三)指导海南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中央财政对海南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支持,指导海南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加大政策落实和资金支出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支持海南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允许外籍和港澳台技术技能人员及符合条件的华侨按规定在海南就业。允许在中国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海南就业和创业,给予发放工作许可。支持海南整合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资源,对接优质创业服务团队、投资机构、创业导师,支持海南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支持海南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名额增加到300名。
(四)支持海南探索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在职业培训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推动海南建立与市场就业需求变化相适应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满足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下劳动者求职及企业用人的需要。指导海南大力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海南省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
(五)指导和支持海南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将海南列入部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计划。指导海南规划建设全省分布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网络,重点打造三亚、海口南北两极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海南引进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允许外商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海南省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海南自贸区试行人力资源市场外资准入试点,允许外商独资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允许外资直接入股既有内资人才中介机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设立,取消“中外投资者应当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机构”的要求。协助海南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服务水平。支持海南建设中国海南旅游人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