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做好新生学籍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是对新生入学和在校生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做好高校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基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新生学籍、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各高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新生要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上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严禁高校不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将录取学生全部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后,学校要及时告知学生查询核对。
(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各高校要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对在校生上一学年的升级、奖惩、退学、异动以及其他学籍变动情况等按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电子标注,确保学籍库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学年注册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注销应在学籍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强化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各高校学生、招生、纪检监察和院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新生入学报到、复查等各个环节监管。要将省教育厅和学校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等信息及时公开,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投诉的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要强化复查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对学校参与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管理混乱、责任心不强、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高校,将在全省高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失误的,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省教育厅今年将继续对各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情况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各高校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于11月底前将本校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具体工作方案和复查情况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联 系 人:李莹 王琰
联系电话:0371-69691792,69691790
备案邮箱:jytxsc@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