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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8-2019学年第二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的通知
2018-11-07 15:33:18    译聚网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遴选条件

  特聘兼职教师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的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一、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可累计计算),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一)在大、中型企业生产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难关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五名),起草编制1项行业或市级技术标准、规程;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承担过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五)在指导青年技术人员和职业院校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培养学徒,传授技能技艺方面具有突出贡献。

  三、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特殊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或能工巧匠,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挖掘传播传统技术工艺、为师带徒方面取得实效,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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