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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10-08 14:16:33    译聚网    海南省教育厅    


(三)省、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入学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安排意见,并通知有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九条  申请入(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我省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二)户籍证明;

(三)居住地证明; 

(四)转学申请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省委、省政府对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入园以及中、高考报考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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